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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李国英主持召开水利部部务会议

来源:水利部网站

4月3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蓄滞洪区建设管理行动方案和数字孪生蓄滞洪区建设方案。

会议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明确管理对象、管理范围、管理方式,推动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全链条各环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长效化。要细化生态流量确定、报批、备案等管理措施,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监测体系,健全管理评估平台体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完善激励约束措施,将生态流量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每一座水库,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蓄滞洪区建设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分得进、蓄得住、排得出、人安全”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聚焦98处国家蓄滞洪区,一区一策,完善规划布局、安全建设、运行管理体系,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确保蓄滞洪区在流域防洪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要坚持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全面推进数字孪生蓄滞洪区建设,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提升蓄滞洪区建设管理、调度运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转载】《人民日报》发表李国英部长署名文章: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保障我国水安全

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保障我国水安全——写在2025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之际

今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同步开启。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主题为“冰川保护”。我国纪念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活动主题是“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从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明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书写中华民族治水安邦、兴水利民的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治水事业,围绕治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治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辟了我国治水事业新的伟大实践,在中华民族治水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我们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将其放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体系中来认识和把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和贯通起来,常学常新、常悟常进,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深刻领会“为什么要做好治水工作”。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水旱灾害频发,自古以来是我国基本水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兴水利、除水害,古今中外,都是治国大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题考虑进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我国基本国情水情,深刻洞察人类社会发展治水经验教训,深刻思辨治水与治国、治水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等关系,系统阐释了治水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做好治水工作”。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水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体会总书记关于治水的深远战略考量,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把治水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

深刻领会“做好什么样的治水工作”。水安全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基于历史、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全面系统提出新时代治水的战略目标、科学理念,赋予治水新的时代内涵,标定治水新的时代方位,科学回答了“做好什么样的治水工作”。我们要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治水的战略擘画,锚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水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统筹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水文化,促进“人水和谐”。

深刻领会“怎样做好治水工作”。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治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保障水安全,关键要转变治水思路,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治水”。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要求,明确了新时代治水的根本保证、价值遵循、思路举措,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科学回答了“怎样做好治水工作”。我们要把握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水利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水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握科学方法,把蕴含在总书记重要论述中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作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总钥匙”,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把握思路主线,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坚持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原则,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只手协同发力,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水利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要强化政治自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特别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局下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水利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要强化历史自觉。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聚焦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四大水问题”,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四种能力”,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四个安全”,做到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六个坚持”,实施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六条路径”,抓好标准、规划、项目、立项、建设、评价“六个环节”,全力以赴把党和人民赋予水利的重大使命任务履行好完成好。

要强化行动自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坚持干字当头、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善作善成,以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积极的作为,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要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敢于啃硬骨头,敢于蹚深水区,加快破解水利发展难题、攻克水利改革难关,加快推进政策创新、科技创新、方法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水利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把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治水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没有捷径可走,唯有苦干实干。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努力在新征程上向党和人民交出优异的治水答卷!

【转载】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12-26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网站

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省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管理,保障河湖水系健康,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生态流量,是指满足小水电工程下游河段保护目标生态需水基本要求的流量及过程。

第四条 小水电站业主是生态流量泄放及监测的实施主体,负责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监测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及信息报送。

第五条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实行属地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州(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流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州(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流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抓好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

第二章 生态流量核定、监测和信息报送要求

第六条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应当以小水电站拦河设施处的河流断面作为计算控制断面。有多个取水水源的,应当分别核定。

第七条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应当依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 712》《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规范NB/T 35091》等技术规范进行核定。

第八条 流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等规划及规划环评,项目取水许可、项目环评或者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中已明确生态流量的,按其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或者没有规定的,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

第九条 因生态环境保护需求、水库功能调整或者河流水文情势变化等需要调整生态流量核定值时,小水电站业主应当重新对生态流量进行论证,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第十条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应当安全可靠、技术合理,满足生态流量泄放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相关规程规范及标准。泄放设施的建设与运行不得对主体工程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备的安装应当位置合理、易于维护,能准确全面监测生态流量泄放情况。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应当符合数据采集、传输等规程规范要求,满足生态流量监管需要。

第十二条 小水电站业主应当按照要求向当地生态流量监管平台传输监测信息。暂不具备通信网络传输条件的小水电站,应当定期拷贝生态流量监测信息至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并采取人工等方式上传至当地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

上传的图像、视频应当叠加电站名称、生态流量核定值、实时生态流量泄放值、采样时间等信息。

小水电站业主应当保存2年以上监测数据和图像,3个月以上监控视频,以备核查。

第十三条 小水电站业主应当制定生态流量泄放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责任,加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监测设备运行维护,落实运行维护单位责任和资金,保证泄放设施和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或者异常应当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并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备。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并及时将监测信息上传至省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

修改、删除监测信息资料应在监管平台留有记录。

第三章 生态流量泄放及调度管理

第十五条 小水电站业主应当将生态流量纳入日常运行调度管理,正常运行情况下应当按不小于核定值泄放生态流量。

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的,小水电站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调度管理要求泄放生态流量。

(一)防洪、抗旱、应急调度等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相关要求暂停泄放或者分时段泄放;

(二)当小水电站拦河设施处的天然来水小于或者等于生态流量核定值时,天然来水流量应当全部泄放。当天然来水小于生态流量核定值与最小引水发电流量之和时,优先保障生态流量,必要时应当停止发电;

(三)以综合利用功能为主的小水电站,应当统筹好生活、生态环境和生产经营用水,科学合理泄放生态流量。

第十七条 因故障检修、应急调度、电网特殊运行工况等情况影响正常泄放生态流量或者监测信息传输时,小水电站业主应当制定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并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后实施。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十八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小水电站的泄放设施和监测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监测信息采集、上传情况,每年适时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小水电站上传的生态流量实时泄放值、监测设备在线等信息,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是否合格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通报辖区内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情况,指导督促生态流量考核不合格的小水电站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正常泄放生态流量的,电站业主应当及时向电站所在地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该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在规定期限内可不纳入考核。

(一)小水电站坝址上游来水量小于或者等于该电站生态流量核定值,并已按来水流量泄放的;

(二)因防汛抗旱、生活用水或者灌溉等需要,小水电站泄放生态流量达不到要求的;

(三)因工程维修、施工、设备设施故障等原因,小水电站无法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的;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小水电站无法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的。

第二十二条 大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定期登录监管平台并及时掌握监测情况,发现未按规定泄放生态流量或者未及时上传生态流量监测信息的小水电站,应当及时通知电站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及时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存档。

第五章 问题处置

第二十三条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以及各类检查抽查、上级部门交办或者其他部门移交的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实,督促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其中,在长江流域(云南省)范围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置。

(一)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不能满足泄放生态流量要求,或者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不合理、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二)不能足额稳定泄放生态流量或者不能正常上传监测数据,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三)生态流量泄放考核连续2个月不合格,或者1年内累计3个月不合格的;

(四)生态流量监测信息造假的;

(五)故意破坏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其监测设备的;

(六)拒不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七)拒不整改的。

第二十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二十六条 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中发现故意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督促整改等问题,一经查实,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指用于满足生态流量泄放的专用设施,以及利用或改造电站建筑物兼顾生态流量泄放的设施,例如:闸坝、渠首开孔(槽)、埋设管道、水闸限位、生态机组等。

(二)生态流量监测设备:指用于实时监测监控小水电站泄放生态流量的设备,包括视频监控设备、流量监测设备和数据采集及传输设备等。

(三)生态流量监管平台:指通过接入流量数据、图像数据、视频数据等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监管,具有监测、考核和预警等功能的信息集成应用平台。

(四)监测信息:指电站泄放生态流量的一系列数据、图片、视频等信息集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2日公布的《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云水规〔2021〕1号)同时废止。

【转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12-31 来源:水利部网站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支撑数字孪生水利和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提升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大坝安全监测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监测信息分析应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新建、改扩建或除险加固水库,其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包括监测仪器设备、监测自动化系统及其辅助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费用列入主体工程投资。已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不满足需求时,应及时进行升级或更新改造。

第四条 水利部负责指导全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大坝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水库管理单位(包括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及监测信息分析应用。

第五条 按照水利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强化水库大坝安全自诊断和坝外感知设备研发应用,实时精准监测感知水库大坝位移变形、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等工情险情要素。

第六条 强化监测感知信息分析,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安全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置。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托现有信息化资源,强化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汇集共享应用,并与全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监测数据的上下贯通。

第二章 监测设计

第七条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计应遵循规范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建监测设施应做好与已有监测设施的衔接和兼容。

第八条 新建、改扩建或除险加固水库的大坝安全监测设计、审批按照主体工程设计和审批的规定执行。

已建水库大坝的安全监测设计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或能力的单位承担。已建大型水库的安全监测设计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技术审核,已建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监测设计由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核。纳入中央及地方专项资金支持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项目,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九条 监测设计应明确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布置、仪器设备选型、安装技术和监测成果分析应用要求等。

第十条 新建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应根据坝型、坝高、工程环境等实际情况,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L 725)、《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T 551)、《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1)等要求,确定位移变形、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等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小型水库按照《小型水库监测技术规范》(SL/T 828)等执行。工程关键项目或部位测点宜冗余设置。

已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应结合大坝运行性态、历史监测资料等,参照规范要求,合理确定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

第十一条 监测仪器设备优先采用耐久性好、性能稳定、精度高、自动化程度高、低功耗、易维护、易更换升级、自主可控的设备。

数据采集及传输设备应具备自动测量、远程测控、本地存储、一站多发、防雷保护、断电存储、故障报警等功能,支持双(多)信道传输,适应极端环境,保障应急条件下的数据采集和传输。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有关规定,选择专业技术能力强、市场信誉好、售后服务有保障的监测设施施工单位。小型水库可采取集中打捆方式组织招投标。

第十三条 监测仪器安装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测试。

第十四条 监测设施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 项目法人应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十六条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完成并按有关规定经过试运行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监测设施施工单位应将竣工图、考证资料、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监测资料整编分析成果等资料完整移交。

第四章 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纳入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范围。

第十八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大坝安全监测规章制度,制订操作规程,明确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开展现场检查、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可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观测,及时整理、分析监测数据,发现数据异常及时补测和比测。

监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失效时,应及时修复、更换或者采用其他替代监测方法,确保监测数据完整、连续。实现自动化采集的监测仪器设备应在每年汛前开展人工比测。

第二十条 发生有感地震、高水位运行、大流量泄洪、库水位骤升骤降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大坝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加强现场检查,加密监测频次,必要时增加临时监测设施。

第二十一条 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开展鉴定。遭遇有感地震、暴雨洪水、工程险情或事故等影响监测设施运行情形时,应及时组织鉴定。

需要封存、报废监测仪器设备的,应报大坝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监测设施应设置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水库改扩建、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期间,应落实监测设施保护措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破坏监测设施。

第五章 监测信息分析应用

第二十三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日常分析应用,积极推进监测数据汇集处理和信息共享。

第二十四条 水库管理单位每年汛前组织完成上一年度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工作。

第二十五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结合大坝运行情况,推进建立监控指标,强化提醒预警。

第二十六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监测异常处置机制,发现大坝监测数据异常时,立即查明原因,发现险情或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按要求上报。

第二十七条 应加强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应用,推进构建数据底板、建立预警模型,强化共建共享,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支撑。

第二十八条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数据采集、共享、应用必须符合国家网络信息安全要求,保障信息安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队伍业务培训,提高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水平。

第三十条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等单位和从业人员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

第三十一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开展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应限期督促整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转载】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库、水闸、蓄滞洪区运行管理数字孪生的指导意见

2024-10-14 来源:水利部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现就推进水库、水闸、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孪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强化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推动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赋能和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保障水利工程高水平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

到2027年,推进具有防洪任务的已建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大型水闸、国家蓄滞洪区数字孪生建设,迭代优化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先行先试建设成果,促进数字孪生工程与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初步建成运行管理智能应用体系。积极开展信息化基础好、资金有保障等具备条件的中小型水库、水闸智能化升级。

到2030年,基本完成具有防洪任务的已建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大型水闸、国家蓄滞洪区数字孪生建设,实现运行管理各项业务与数字孪生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运行管理。初步完成具备条件的中小型水库、水闸智能化升级。

二、建设任务

(一)加快监测感知体系建设

大力实施水利工程位移形变、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等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加密布设工程关键部位监测设施,确保监测设施技术先进、功能完备、性能可靠。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北斗、雷达、无人机(船)、水下机器人等现代化技术,综合采取巡视检查、视频监控、仪器监测等手段,提升对水利工程外观、地形(含水下地形)、库容、水情、工情等要素的全面感知能力。加快构建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水利工程“天空地水工”一体化全要素全天候动态监测感知体系,加强与流域内其他涉水工程的信息共享。

(二)动态掌握全要素信息

开展数据调查和复核,全面掌握水利工程特性及安全状况、运行管理各项业务、地理空间数据,以及库区淹没范围、洪水影响范围内人员、城(集)镇、村庄、基础设施、耕(园)地分布等全要素信息数据,持续丰富数字孪生工程数据底板。开展数据治理和动态更新,保证数据质量,做到“一数一源”。强化数据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精准识别关键要素信息,支撑数字孪生成果科学、精准、有效应用。

(三)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应急通信措施,选择具备多种通信、双路供电、断电存储等功能的通信设备,鼓励应用北斗短报文、卫星通信等,提高通信保障率,保障极端情况下的信息报送和预警发布能力。统筹实施工控网、业务网建设,进一步打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与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之间的通信传输网络。加强计算存储、网络机房、调度会商等实体环境建设,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

(四)统筹推进数字孪生平台建设

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并与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建设相衔接。整合利用已有信息化资源,构建、优化和应用数据分析模型,对监测感知体系采集的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完善模型库和知识库,加快实施水利工程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实现物理工程同步直观映射、运行管理业务全过程动态仿真模拟。推进数据逐级归集共享至部、省级数字孪生平台。

三、应用任务

(一)强化工程调度“四预”措施

结合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强化水利工程调度运用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功能应用。基于流域、区域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加强雨水情信息精准监测预报和生态流量泄放监测分析。完善雨水情预警要素、分级分类体系,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开展水利工程防洪抗旱与兴利调度、洪水演进、应急抢险等仿真预演,通过正向预演风险形势和影响、逆向推演工程安全运行限制条件,优化调度方案。加强历史极端洪旱事件推演,完善应急预案,补齐短板弱项,落实组织实施。采取复盘等方式,充分发挥虚实映射、互馈等作用,优化基础数据、参数率定和专业模型,提升数字孪生成果精度,持续完善“四预”功能。

(二)加强安全监测数据智能分析预警

应用数字孪生平台,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监测数据综合智能分析。充分应用数据底板、洪水预报预演成果、仪器监测和智能巡检信息、监控预警模型等,构建工程性态全要素多工况仿真模拟场景与分级分类预警指标体系,实现工程安全态势全面感知、风险隐患准确研判、安全问题及时预警、处置措施预案高效匹配,为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供决策支持。强化模型计算成果与实测数据的对比验证,动态评估、迭代升级预警指标体系。

(三)推进日常运行管理业务融合

按照能用尽用原则,积极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项日常业务与智能监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数字孪生应用场景,促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化转型和迭代升级,积极推动实现水利工程责任人落实、日常巡检、安全鉴定、隐患探测治理、维修养护、库区管理、运行调度等运行管理业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四)促进数字孪生成果共享

按照《数字孪生流域共建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统一结构化数据接口标准与非结构化数据格式,统筹专业模型封装与部署形式,实现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数字孪生平台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模型、知识等成果共享应用。加强数字孪生平台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预报调度系统、全国水利一张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等信息系统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意识,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孪生放在突出位置,制定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加快组织实施。把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和数据归集作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其他部门监管水库的运行管理数字孪生工作,全面提升辖区内水库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落实资金渠道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落实相关建设和维护资金投入渠道。在改扩建和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依照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数字孪生工程设计,并列入工程概(估)算投资。

(三)完善制度标准体系

加强现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标准与数字孪生的统筹衔接。建立完善数字孪生水利工程管理应用、全要素信息调查、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分级联动机制、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针对感知体系新技术应用、工程安全智能分析诊断、专业模型构建、知识管理、数据应用共享等,加快完善相关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增强标准对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四)强化新技术研发推广

积极推进大坝自诊断技术和外检测技术等水利工程安全智能监测技术研发与应用,强化工程安全分析与预测预报、隐患智能识别、降雨产汇流与洪水演进等水利专业模型及人工智能模型研究,推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孪生“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为创新成果提供现实应用场景,提高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智能化管控能力。

(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水利行业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规定,构建完善的网络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和安全运营体系,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全面保障数字孪生水利工程数据安全。落实工控系统分区分域、设备自主可控、国产商用密码保护、网络可信准入等要求。

【转载】水利部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的意见

2024-11-23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现就推进水库、水闸、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孪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强化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推动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赋能和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保障水利工程高水平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

到2027年,推进具有防洪任务的已建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大型水闸、国家蓄滞洪区数字孪生建设,迭代优化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先行先试建设成果,促进数字孪生工程与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初步建成运行管理智能应用体系。积极开展信息化基础好、资金有保障等具备条件的中小型水库、水闸智能化升级。

到2030年,基本完成具有防洪任务的已建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大型水闸、国家蓄滞洪区数字孪生建设,实现运行管理各项业务与数字孪生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运行管理。初步完成具备条件的中小型水库、水闸智能化升级。

二、建设任务

(一)加快监测感知体系建设

大力实施水利工程位移形变、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等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加密布设工程关键部位监测设施,确保监测设施技术先进、功能完备、性能可靠。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北斗、雷达、无人机(船)、水下机器人等现代化技术,综合采取巡视检查、视频监控、仪器监测等手段,提升对水利工程外观、地形(含水下地形)、库容、水情、工情等要素的全面感知能力。加快构建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水利工程“天空地水工”一体化全要素全天候动态监测感知体系,加强与流域内其他涉水工程的信息共享。

(二)动态掌握全要素信息

开展数据调查和复核,全面掌握水利工程特性及安全状况、运行管理各项业务、地理空间数据,以及库区淹没范围、洪水影响范围内人员、城(集)镇、村庄、基础设施、耕(园)地分布等全要素信息数据,持续丰富数字孪生工程数据底板。开展数据治理和动态更新,保证数据质量,做到“一数一源”。强化数据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精准识别关键要素信息,支撑数字孪生成果科学、精准、有效应用。

(三)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应急通信措施,选择具备多种通信、双路供电、断电存储等功能的通信设备,鼓励应用北斗短报文、卫星通信等,提高通信保障率,保障极端情况下的信息报送和预警发布能力。统筹实施工控网、业务网建设,进一步打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与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之间的通信传输网络。加强计算存储、网络机房、调度会商等实体环境建设,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

(四)统筹推进数字孪生平台建设

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并与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建设相衔接。整合利用已有信息化资源,构建、优化和应用数据分析模型,对监测感知体系采集的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完善模型库和知识库,加快实施水利工程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实现物理工程同步直观映射、运行管理业务全过程动态仿真模拟。推进数据逐级归集共享至部、省级数字孪生平台。

三、应用任务

(一)强化工程调度“四预”措施

结合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强化水利工程调度运用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功能应用。基于流域、区域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加强雨水情信息精准监测预报和生态流量泄放监测分析。完善雨水情预警要素、分级分类体系,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开展水利工程防洪抗旱与兴利调度、洪水演进、应急抢险等仿真预演,通过正向预演风险形势和影响、逆向推演工程安全运行限制条件,优化调度方案。加强历史极端洪旱事件推演,完善应急预案,补齐短板弱项,落实组织实施。采取复盘等方式,充分发挥虚实映射、互馈等作用,优化基础数据、参数率定和专业模型,提升数字孪生成果精度,持续完善“四预”功能。

(二)加强安全监测数据智能分析预警

应用数字孪生平台,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监测数据综合智能分析。充分应用数据底板、洪水预报预演成果、仪器监测和智能巡检信息、监控预警模型等,构建工程性态全要素多工况仿真模拟场景与分级分类预警指标体系,实现工程安全态势全面感知、风险隐患准确研判、安全问题及时预警、处置措施预案高效匹配,为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供决策支持。强化模型计算成果与实测数据的对比验证,动态评估、迭代升级预警指标体系。

(三)推进日常运行管理业务融合

按照能用尽用原则,积极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项日常业务与智能监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数字孪生应用场景,促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化转型和迭代升级,积极推动实现水利工程责任人落实、日常巡检、安全鉴定、隐患探测治理、维修养护、库区管理、运行调度等运行管理业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四)促进数字孪生成果共享

按照《数字孪生流域共建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统一结构化数据接口标准与非结构化数据格式,统筹专业模型封装与部署形式,实现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数字孪生平台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模型、知识等成果共享应用。加强数字孪生平台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预报调度系统、全国水利一张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等信息系统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意识,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孪生放在突出位置,制定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加快组织实施。把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和数据归集作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其他部门监管水库的运行管理数字孪生工作,全面提升辖区内水库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落实资金渠道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落实相关建设和维护资金投入渠道。在改扩建和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依照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数字孪生工程设计,并列入工程概(估)算投资。

(三)完善制度标准体系

加强现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标准与数字孪生的统筹衔接。建立完善数字孪生水利工程管理应用、全要素信息调查、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分级联动机制、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针对感知体系新技术应用、工程安全智能分析诊断、专业模型构建、知识管理、数据应用共享等,加快完善相关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增强标准对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四)强化新技术研发推广

积极推进大坝自诊断技术和外检测技术等水利工程安全智能监测技术研发与应用,强化工程安全分析与预测预报、隐患智能识别、降雨产汇流与洪水演进等水利专业模型及人工智能模型研究,推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孪生“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为创新成果提供现实应用场景,提高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智能化管控能力。

(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水利行业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规定,构建完善的网络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和安全运营体系,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全面保障数字孪生水利工程数据安全。落实工控系统分区分域、设备自主可控、国产商用密码保护、网络可信准入等要求。

不畏艰辛 使命必达

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水电站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基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水务局要求水电站需要新增或改建下泄生态流量设施,保证下游河道水量。

2019年7月,思永科技接受红河州金平县、绿春县、屏边县、元阳县、 开远县等五县共计二十多个水电站委托,为各电站建设生态流量监控和信息报送系统, 在建设过程中,很多地方自然条件艰苦,有些地方无路可行,我们的工作人员需要把几十公斤的设备运到电站现场,大家想各种办法,用马驮、吊索拉、人工背…,最终将设备准时运达现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司员工充分体现了我公司三不怕――――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怕困难的企业作风,不畏艰辛,使命必达!

思永科技开启“员工服务素质提升工程”

自公司成立以来,思永科技以严谨的研发态度和务实的企业作风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奠定了行业基础, 在公司业务拓展的全速时期,公司领导谨记公司的经营理念--“专注 责任”。 秉承这一初心,公司时刻关注服务质量的优化。为此,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启动“员工服务素质提升工程”,突出培养员工综合素质与技术技能全面发展,为公司建立具有永续竞争力的人才队伍,为客户提供称心的服务体验。

根据“员工服务素质提升工程“指导,公司于2022年7月开启第一期员工素质培训会, 会议由副总经理黄云姝主讲,作为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黄云姝副总经理以“商务礼仪”素养做为开篇,描绘出专业而独具企业属性的“思永人”画像。

培训会的第二阶段以分组形式进行模拟场景表演,大家积极热情,在实践培训获得的知识同时, 融入自己的想法,构思巧妙,展现了自己的思考能力,也对其他成员有深刻的启迪,整个培训会气氛欢快。

此次培训,每个小伙伴都收获良多,不仅解决了商务社交中的很多困惑, 也对自己有了更加清晰自信的认知,公司风貌将会有全新的呈现,我们也期待客户满意的笑容。

我和微博有个约会

思永科技非常重视员工的全面发展,不仅在专业技术方面为员工提供培训, 还鼓励员工多参予其他领域的学习。

2019年8月,在公司副总经理黄云姝带领下,公司技术部两位同事参加了“我和微博有个约会” 主题论坛,学习企业如何更好的利用新媒体资源展现自己,两位同事表示收获颇丰。

思永科技以员工为核心,以公司与员工共成长为原则, 认为员工有开拓的思维,公司也会有更长远的未来。公司领导经常对员工说: 我们要站在时代前沿,做“等风者,不做追风者”!

元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通过验收,融媒体现场聚焦报道

元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在线计量设施及节水喷灌项目验收会,在元阳县顺利举行。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监理及承建单位组成,通过实地查看、资料审核、数据验证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结果显示,项目各项指标均达标,顺利通过验收。验收过程中,元阳融媒体中心记者赶赴现场,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深入报道,从项目背景、建设成果到未来规划,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展示。此次项目的成功验收,标志着元阳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为县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大朝山水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验收完成

近日,大朝山水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迎来全面验收。本次验收工作邀请水利领域专家、技术骨干,对大朝山水情系统从设备运行稳定性、数据传输准确性、系统功能完整性等维度,进行全方位检验。验收现场,技术人员详细演示系统各项功能,展示运行数据。经过严格测试,大朝山水情系统达到设计要求,成功通过验收。这一成果将极大提升大朝山水利调度的精准性和及时性,为区域防洪、水资源管理筑牢根基。

老挝色拉龙一级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2024年10月,色拉龙项目验收工作圆满完成。此次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依据项目规划和相关标准,对色拉龙一级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项目进行全面评估。验收组深入项目现场,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运行效果等多方面展开细致检查。经评估,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验收标准,顺利通过验收。色拉龙一级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项目的成功验收,为推动东南亚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后续同类项目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